Copyright© Yylq Govem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龙山新闻网 新闻热线:0743-6228742
主办单位:龙山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湘ICP备18012182号
通讯员系统登陆
为了规范龙山县普通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的设置管理,消除公路安全隐患,营造“畅、洁、舒、美、安”的行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的清理整治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在龙山县普通公路(国、省、县道)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的所有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
二、未经许可设置或许可期限已满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设置者须于2024年10月20日前自行拆除,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逾期不清理拆除的,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设置者承担,并依法对设置者进行处罚。
三、对已审批但审批期限尚未到期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前,设置者须到龙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登记确认,逾期未登记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的单位和个人,在拆除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谁拆除、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拆除活动影响行车安全的,须提前3日向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龙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备,咨询电话:0743-6222110。
五、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
责编:朱柯源
一审:向波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龙山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幼儿园师德师风道德讲堂活动圆满举行
龙山消防开展节前夜查 筑牢岁末安全防线
【禁燃禁放齐践行 共建文明龙山城】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县老干幼儿园开展小班幼儿情绪管理专题教研活动
五小教联体赴苗市学校开展送教送培暨常规互查互评活动
县总工会开展“冬日暖‘新’·工会同行”元旦送温暖活动
龙山县召开校园周边交通整治现场办公会 靶向破解 “出行难”
县中医院集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下载APP
分享到
